結婚擇日是以領證日為準還是婚宴擺酒日為準?教你結婚擇日方法

2017-09-17
霍子儒

站長經常會被朋友諮詢結婚擇日的問題,而細問之下,原來他們所說的擇日都是婚宴擺酒的日期,而非領證日期。而我的觀點是,領證日期比婚宴擺酒日期更為之重要,當然最好辦法是兩者兼顧,都進行擇日。

結婚擇日到底以哪個日期為主,在當代已經成為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。在古代,因為沒有結婚證書一說,所以婚宴、政府(社會)認可、同床這三者是統一的,都在同一天完成,故從來沒有古哲先賢討論過當今的情況,領證日期和婚宴日期分開了該怎麼辦?

我們不妨分析一下,婚宴的嘉賓是什麼角色?實際上,在古代社會遠道而來的親戚賓客是見證人的角色。而當代,真正的婚禮見證人是婚姻登記處,儀式的關鍵不是掀開紅頭巾,而是雙方簽字。可見,當今社會的婚宴其實是虛擬的一套儀式,其並無法律效力。也是基於此,站長一直認為結婚擇日以領證日為關鍵。

最近幾天,一則名為“美女學霸疑似迫死IT男”的新聞簡介支持了站長的觀點。

新聞大意是一位名叫翟欣欣的美女學霸隱瞞了婚史,騙取了一位IT工程師蘇享茂的感情和巨額財產,致使後者自殺。事情原委及細節此處略過,但蘇享茂生前所撰的遺書,記錄下和翟某欣點滴的文字,上面提到,翟某欣的第一段婚姻“結婚時間是2011年1月17日,離婚事件是2011年4月1日”。



站長一直認為,凡充滿問題之婚姻必會陰差陽錯擇日錯誤,原因可能是因為當事人不信命理,又或者雖信命理但遇到假師傅等等。有人認為,翟欣欣有騙婚嫌疑,她當然不會擇日結婚,但她的伴侶缺應該是真心實意想要結婚完成人生大事的,因此我們不妨看看2011年1月17日是否適合結婚呢?


日值歲破


站長查看當天用事宜忌,發現該天是嚴重違反擇吉原則的,日值歲破,大事不宜,且五離日也為結婚禁忌。翟某欣的這段婚姻,對男方而言無論是否被騙都是經歷重大打擊,這是符合擇吉理論的。

我們再回頭看事件的主軸,不幸自殺的蘇享茂與翟欣欣是在3月30日通過世紀佳緣網站的VIP服務認識,6月7日領證,7月16日達成離婚協議,18日辦完離婚手續。從相識到離婚,總共109天,蘇享茂這個醉心於代碼的優秀程序員,為美麗的妻子總共花費了1386萬。



那麼擇吉學上,2017年6月7日又是什麼日子呢?


月煞、月害


我們在萬年曆上也是看到有忌結婚的相關提示(“凶煞宜忌”中出現月煞、月害所致)。玄學術數上選擇這樣的日子結婚是一個警示,往往預示着婚姻將來有問題。換句話說,只有危機已經潛伏才會陰差陽錯選擇到這些玄學上的凶日來辦大事,為將來危機發生應劫數。


結婚擇日


故事看到這裡,我們應該知道擇吉學是經得起統計學驗證的。但如何擇吉,有簡易方法嗎?8zml.com有專欄論述。現在站長主要歸納一些注意事項及常見誤區:

1.擇吉必須依靠權威著作《協紀辨方書》,使用App擇吉要對比《通勝》:

《協紀辨方書》共三十六卷,為中國古代擇吉、選擇用事宜忌的權威著作。它由著名數學家梅文鼎的孫子天文學家梅轂成主持編修,書成後取“敬天之紀,敬地之方”二義,名為《協紀辨方書》,送乾隆皇帝審定頒發天下,又名《欽定協紀辨方書》。絕不能道聽途說坊間無依據無理論的各種說法,例如站長之前已經詳述閏月不能結婚,盲年不能結婚等謠傳並無典籍支持。見:閏月不適合婚葬動土?今年閏六月夏天會特長?農曆不科學嗎?至於現在很多手機App有萬年曆功能,但站長發現很多App的萬年曆是錯誤的,跟《通勝》不符。而真正的《通勝》是依據《協紀辨方書》編寫的,凡是跟《通勝》不符即不可信。

2.年底結婚不符合擇吉學,需慎重考慮

不知道從何時起,今人多喜歡選擇年底結婚(尤其廣東地區)。但這其實並無擇吉學依據,相反擇吉學有明文說明孟冬月不適合結婚。何為孟冬月呢?古人把一個季節分為三份,即孟、仲、季。孟冬指每年冬季的第一個月,即農曆十月。

3.擇吉還需參照八字考慮,方能完滿

使用《通勝》擇吉只是擇吉的大原則,但在滿足該大原則基礎上,還應進一步通過當事人的四柱八字選擇最為適合的日子。例如先通過《通勝》選出一個大範圍的,符合普遍性原則的吉日,然後再結合當事人命理從中選擇符合特殊性原則的吉日。擇吉如何跟四柱八字結合在《協紀辨方書》等著作中均有提及。

4.擇吉理論存在爭議的地方,需客觀分析規避

一些擇吉理論,即使古代先賢也有互相不同的觀點。例如《協紀辨方書》中載有“嫁娶周堂,遇翁姑之日不可用”。該法既以結婚日佔卜婚姻好壞,又可用於擇日。但《協紀辨方書》作者同時有按語云“殊為非理,因載《時憲歷》故存其舊,第勿拘忌可矣”。


來源:八字命理點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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